目的:

  1. 嘉許及肯定同學在課堂內的正面行為;
  2. 鼓勵同學積極投入課堂活動。

 
對象:
         中一至中五級

提名準則:

  1. 同學於課堂上的表現:如積極參與課堂活動、準時交功課、功課表現良好等;
  2. 或上述各項皆有所改善。

詳情:

  1. 任課老師於每個階段的下旬按上述準則提名該科的每月之星(每班 / 組 最少提名1人),獲最多提名的同學便當選為該月份的「每月之星」;
  2. 如有同學獲相同的提名,則由班主任作最後的決定;
  3. 每階段均會上載各班「每月之星」於本校網頁;
  4. 每月所有獲提名的同學名單均會張貼於班房內,以示嘉許。
  5. 邀請各班獲選的「每月之星」同學為全校 / 全班同學撰寫一些鼓勵說話,或抒發獲獎感受。

獎勵:

  1. 凡獲選「每月之星」者,可獲書券五十元;
  2. 全年總結算:獲選「每月之星」次數較多的同學,由本組老師及班主任進行面見,從中挑選若干名同學,參與於試後期間的活動 (當日所有活動費用及膳食全免) ,以作獎勵。